更新时间:2025-12-26 15:47点击:25
尊敬的各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
为适应国家环保政策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机械使用的润滑油品,提高设备运行效率,降低环境污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企业应严格依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技术手册和建议,选用符合标准的润滑油品。对于新购入的工程机械,应优先考虑使用节能环保型润滑油,以减少有害物质排放,保护环境。鼓励使用再生润滑油,但必须确保其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原厂指定的标准。
为保证机械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避免因润滑油变质导致的机械故障,各单位需建立健全油品更换周期管理制度。具体更换周期应根据设备的实际工作环境、负荷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当参考设备制造商推荐的更换周期。对于高污染、重负荷作业条件下的设备,应缩短更换周期。
加强对废油的回收与处理,是防止环境污染的重要环节。所有使用润滑油的企业和个人都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废油进行妥善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废油,违者将依法予以严惩。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废油再生利用设施,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各级环保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针对工程机械用油情况的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润滑油品的选择是否合规、更换周期执行情况、废油回收处理措施等。对于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为了提升全行业的技术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各地行业协会应定期组织技术交流会和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最新的润滑油技术和环保法规知识。通过这些活动,不仅能够帮助从业者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还能促进整个行业向更加绿色、高效的方向发展。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高度重视此次发布的工程机械用油规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让我们携手努力,推动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